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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满意是终极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正义网-检察日报

  宋德明

  5月31日6点40分,河南省社旗县检察院公诉局干警赵钊被电话铃声叫醒了:“赵钊,马镫村村民来找你反映情况来啦,你赶紧过来,”赵钊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一定是急事,不然群众不会一大早赶到检察院。他赶忙洗了脸往单位赶。在门卫处他见到了在此等候的胡银华老人,一见面老人的眼泪便流了出来,赵钊赶忙握着老人的手:大伯,别哭,有啥事到我办公室说,便搀扶着老人来到公诉局。到公诉局后,老人颤抖着从衣服内掏出一个用几层纸包着的材料。

  老人说,他是淅川县搬迁至社旗县桥头镇马镫村的,已搬至移民新村1年多。到社旗县后,人家几百户人家都搬进了新房,而他却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现住在五弟家里。现在,五弟家非让他搬出来,搬迁款也没完全到位,这让他咋活啊!尽管他不止一次地找村里,可也没有得到解决。近日,看见村头张贴的“一村四警”联系卡,听人说检察院能够解决问题,于是就起个大早过来了。听罢老人的陈述,赵钊想,是不是哪个环节的工作出了纰漏,导致老人的问题没有得到合理解决,引发上访?按理说,这事不应该发生。因为,移民前都按政策给予了相应补偿,社旗方面建造移民新村时,也都按计划保证100%入住,房子盖好后才进行搬迁的,怎么会没有胡银华老人的住房?老人来找检察官说事,这是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他立刻把这一情况向公诉局局长冯淑彬作了汇报。

  冯淑彬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拨通了桥头镇镇长的电话说明此事,又与主管搬迁工作的干部取得了联系,了解事情原委。为尽快解决此事,干警们特地来到胡银华家,并见到了村支书及镇里的常书记,详细了解了胡银华家的情况。原来,胡银华老人是“五保户”,弟兄五人,他排行第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移民时原则上“五保户”不分宅基地,如果有人愿意接收并与其共同生活的话,享受24平方米住宅优惠。当时胡银华决定跟五弟一家生活,所享有的24平方米住房面积随之并入其五弟家。迁入社旗移民新村后,他理所当然住在了五弟家里。在新房建设中,因胡银华五弟家所建的门面房价格超标,欠乡镇建筑款无法兑付,故村里在发放补贴款时,扣除了胡银华老人的1.8万元移民搬迁补贴款,等于是胡银华的五弟占用了胡银华的应得款。胡银华生病后找其五弟要钱,五弟不给。要的次数多了,其五弟就说,可以将1.8万元退还给三哥,但三哥必须从现居住的房子里搬出去。

  赵钊找到了胡银华的其他兄弟,可他们都认为;胡银华把拆迁补贴款给了五弟,五弟就应该负担他的生活,包括看病等费用。为了尽快解决老人反映的问题,检察官一方面找到胡银华的五弟,劝他退还胡银华应得的补贴款。另一方面与民政部门联系,又做老人的工作,劝他入住敬老院,彻底解决了老人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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