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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必提”坚持十二年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正义网-检察日报

  肖俊林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我们是检察院的,今天提审,希望你能如实回答,你是否听清?”“听清了。”“你是因为什么被刑拘的?”“诈骗。”这是日前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看守所内提审犯罪嫌疑人时的情景。

  “从2000年开始,除追捕案件外,我们受理的每一起审查逮捕案件都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该院副检察长刘建革说:“这样做便于及时发现疑点,把关案件质量。”

  2010年,高检院出台《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对于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等几种情况,要求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必须讯问犯罪嫌疑人。而该院在上级规定出台前就已经在做,而且做到了件件案件都提审。

  “不提审,办起案来心里没底。”该院侦监科科长殷金梅告诉记者:该科4名干警,每年办理130多起案件。无论多忙,十几年来都坚持“每案必提”,提审的目的是核实侦查机关笔录是否真实,是否有影响案件质量问题的疑点以及犯罪嫌疑人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辩解意见等。去年,在审查张某等9人入室抢劫9部手机、80余元现金案中,通过提审犯罪嫌疑人,发现公安机关并没有将傅某列为犯罪嫌疑人,傅某虽未直接参与抢劫,但积极参与抢劫预谋,并提供作案工具,于是要求公安机关对傅某立案侦查,傅某最终以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近两年,该院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案件237件345人,其中批准担保137件302人,不捕20件27人,追捕漏犯10人。12年来,该院批捕案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批捕准确率100%,捕后无罪判决率为零,没有出现一起上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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