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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周游列国都学到了啥东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现代快报

  截至7月3日,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7月4日《南方日报》)

  很好奇,广州城管局出国都学到了啥东东?城管是我国独具特色的行政单位,而在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行政机构里面,都没有所谓的城管编制序列。那么,城管一年内远赴多个国家,究竟是在考察学习呢,还是打着幌子去旅游呢?

  实际上,城管这个大而全的机构,仅仅是各地设立的综合执法部门,其权力来自于其他部门的让渡。城管的存在是城市化发展的过渡性产物,由于现在一些行政部门职能不清、多头管理,而很多领导又热衷于基本上看不见小贩的市容市貌,正是这样的现状,才给了城管存在的空间。

  按理说,城管经常陷入野蛮执法的指责声中,已经不招人待见了,是该好好学习先进经验,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可外国没有城管机构,那么,出去考察学习又能够学到什么呢,真是让人想不明白。当然了,如果能把国外文明执法的意识学到,不再动辄老拳相向,也就对得起这114万元出国费用。要是还能够学到主动承担责任的态度,不再把事故责任都推给临时工,那纳税人就算再多出点钱也行。

  城管出国考察遭到民众质疑,除了跟城管自身形象不佳有关外,也反映出民众对一些地方公费出国乱象的不满。城管能不能出国考察学习,不能由其自己决定,理应事先公开详细的出国计划、行程、目的、费用,做好预算工作,交由地方人大和民众来评估审核。其它部门也是一样的道理,公费出国花的都是纳税人的钱,理应让民众知道这些钱是不是值得花。(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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