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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伙在滹沱河游泳溺亡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48  燕赵晚报 微博

  警钟再响:夏季戏水,千万不要到违禁区

  本报讯(记者 郝子朔)7月3日18时许,阳光桥警务站接到110指挥中心派警:太平河“冀之光”塔北侧滹沱河内有人落水。接警后,该站副主任王立涛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并同时请求消防特勤支援。

  民警赶到现场后,已看不见落水者的身影。特勤民警根据报警人提供的落水位置,划着皮划艇驶向事发地点。王立涛随即发动周边群众,组织会游泳的人员一起到滹沱河中打捞落水人员,并向滹沱河游船中心紧急征用了两条皮划艇。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打捞,落水者被民警找到,并由120急救车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介绍,26岁的落水人员赵某是与两名同伴来滹沱河游玩,其同伴套着游泳圈下水后,他租了一条船在河上玩儿。划了一会儿船后,他见同伴们在水里玩儿得开心,便贸然下了水。用手扶着船在水里扑腾了一会儿后,不料手突然一滑,没能扶住船,赵某挣扎了几下后,便沉到了水中。

  夏季来临,游泳是最好的运动方式,但是游泳时应该选择正规的游泳场地。请不要到滹沱河、太平河、民心河等禁止游泳的场所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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