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证据揭开真酒变假酒之谜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0:50  济南时报

  案情回放:

  真酒突然变成假酒,使一次本来合作愉快的酒水生意变成一场骗局,到底是谁在骗谁?真酒又是怎样变成的假酒?

  2010年底,从事多年酒水推销生意的付先生看准了当前消费者喜欢喝粮食酒这一商机,于是想进一批纯粮食酒。通过朋友介绍,他认识了某酒厂济南直销店法人邓女士,两人谈得非常愉快,于是付先生决意从邓女士店里进60万元的粮食酒。由于资金紧张,付先生想先付30万元,剩余货款等酒卖完后支付。不想2个月后,付先生怒气冲冲地跟邓女士说她所供酒是假酒,他不仅不会付剩余的货款,还要将邓女士告上法庭。邓女士尝了付先生带的酒样品,确实,那不是指定的品牌。

  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邓女士遂向济南仲裁申请仲裁。工作人员提醒邓女士,此案的输赢关键在证据。邓女士想方设法说服了付先生的秘书杨女士,让杨女士帮助收集付先生把真酒换成假酒的有关证据。

  两个月后,邓女士收到了杨女士提供的一张录音光盘和一些照片,录音内容是付先生酒后向秘书杨女士透露,他是如何将正品酒换成市场上的勾兑酒来骗邓女士的,照片中则是付先生仓库里正品酒的坛子和盛勾兑酒的容器。一切真相大白。杨女士的录音和照片成为仲裁庭上的有力证据。仲裁庭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付先生因资金困难,恶意违约。但考虑到邓女士和付先生共同经营同一种品牌的酒水,本着君子之争、和谐仲裁的精神,仲裁庭对两人进行了调解,最终调解成功。调解成功之日起十日内,付先生向邓女士支付剩余的30万元货款,并承担仲裁费用。邓女士最终放弃了追要2万多元的违约金。

  仲裁员解读:

  付先生虚构的事实,在明确证据面前是不成立的,其应该履行的合同义务也是无法逃避的。付先生将掺杂的勾兑酒用于销售,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该被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应负相应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应该负刑事责任。

  (记者陈彤彤 通讯员许飒)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