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镇实行的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透明、简捷、方便、高效,避免了因公款挪用、挥霍浪费等影响农村发展不良现象的发生,我这报账员感到很省心,真的挺好的。”日前,记者在高青县木李镇惠民综合服务大厅的农村财务代理中心采访时,白龙湾村的报账员李士福正手拿着账本笑着对大家说道。
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是指村级资金、账务、资产、档案、公章全部由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代理。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积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使之成为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坚强后盾。
据悉,木李镇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下发《 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事务“五代理”意见 》通知后的当天,充分运用该镇新建立的惠民综合大厅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成立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研究部署了村级事务“五代理”工作。随后制定并下发了“五代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与各村签订协议书,对103个村全部实行村级事务“五代理”。
“这条1300米的中心路需要4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要从一事一议、村民自筹和向上级争取资金这三个方面找出入,对了,我们一定将这几项进行及时公开,并让报账员赶紧向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去办理委托代理手续,让群众明白资金的来源和用之渠道,这样群众心里亮堂,我们村委班子工作起来也得心应手。”赵安村的“第一书记”刘振华正与村委班子积极地研究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这是木李镇实行“五代理”后众多村级事务中一个零星的缩影。
木李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坚持利用依法办事、尊重群众意愿和严格规范管理的三项原则严格落实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并制定了以下五项工作制度来进一步完善村级事务“五代理”:一是设立村级资金专用账户;二是成立专门督导小组对农村财务实行监督、审查、审计、公开;三是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所辖村集体财产、资源情况摸清底数,进行统一管理;四是明确村级档案管理范围,对村级档案进行科学归档管理;五是依法接受委托,将村委章委托镇村级事务代理中心管理。在村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依据村委会与镇签订《村委印章委托代理协议书》之规定,将村委印章委托镇代理,镇代理中心进行统一代理,并明确专人负责。
在前后马村的中心道路上,许多群众已经将村内的村级事务公开栏包围的水泄不通。村级公开栏内的上个月份收支明细账目、资产盘点等公开的全面、清楚、仔细,让人看了一目了然。“打井支出10320元,泊油路围护支出325元,村集体灌溉机械折旧1200元……这次,咱们村的财务收支情况公开的真透明、真清楚,让我们老百姓看到明白,心里亮堂,镇领导推行的村级事务‘五代理’确实给咱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卷!”村民石秀荣盯着公开栏对大伙欣喜地说。此村级事务“五代理”制度坚持党务、村务、财务、资产、公章使用情况公开制度,各村每月5日前对上月党务、村务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并由镇、街道统一采集照片,通过电子监察系统一并上传。要建立公章使用登记台账,每月5日前将上月公章使用情况向村民公开。
据木李镇党委书记陈现彬介绍,健全有关的监管制度,确保“五代理”工作落到实处,能更好的维护木李镇农村经济的稳定与和谐。镇纪委、组织、民政、农业、财政、档案等有关部门已经进行密切协作,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形成坚固的工作合力。对涉及村级资产处置、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支出、签订经济合同等重大事项,实行两级决策,由各村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查把关后,再按程序决策和实施。这次村级事务“五代理”运行的成功,从源头上解决了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从推行效果来看,村内事务更加公开透明,村集体和群众利益得到更大的维护,农村社会也更加和谐稳定。截至目前,木李镇村级资产无一例被非法挪用、截留和肆意挥霍等现象,继而受到木李镇广大群众极大的赞同,“五代理”制度的实施,确实为村级事务的日常管理加上了一道“安全阀”。
(通讯员石晓静 记者于谦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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