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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溺亡 家属告市容局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1:10  中安在线 微博

  据江淮晨报报道,马鞍山市含山县二中一名考生,考前一天与同学打篮球,打完球去城西水景公园洗手时,不幸溺水身亡。死者家属以“公园水深、没有护栏”等理由一纸诉状将该县市容局告上法庭。该县法院启动快速调解机制,此案得到调解,死者家属获赔14.9万元丧葬费和家庭困难救助费。

   考生公园洗手不幸溺亡

  事情回到6月12日,那天,王军(化名)和3名同学看完考场后一起去打篮球。16时左右,打完球,因手上沾有泥土,王军便去城西水景公园一河边去洗手,没想到不小心滑入河中,溺水身亡。

  王军落水,有人发现后,迅速报警。120救护车、当地派出所民警及周边群众,火速组织援救,但打捞1个多小时,还是没有找到王军。当晚王军的遗体被找到。

   死者家属起诉市容局

  王军溺亡的地方叫玉龙湖。说是湖,其实是一条南北向贯穿水景公园的抗旱排涝的河流,上通得胜河,下通清溪河。虽然这条河流经水景公园这段,该县市容局也设有“保护环境,禁止游泳”的标牌,但王军家属还是以“公园水太深、河边没有护栏”等理由,向该县市容局讨要“说法”。

  7月3日,该县市容局一位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6月13日,该县成立政法委、政府办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处理此事。调查小组到现场察看后,于14日予以解答,并提出几条意见。

  意见称:此条河流为抗旱、排涝所用,故不是封闭式的。水景公园从设计到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家庭未尽到监护责任,家长也有责任;政府考虑到死者父母均为打工者,家庭比较困难,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给死者家庭救助资金8万到10万元;如死者家属觉得政府有疏漏、有责任,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进行处理。

   死者家属获赔14.9万元

  据江淮晨报报道,7月2日,王军家属向该县法院提交了诉状,状告该县市容局。该县法院接到王军家属的诉状,迅速启动快速调解机制,对此案立案调解。经调解,死者家属与该县市容局双方达成协议。市容局虽然不承认有“缺失”,但同意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14.9万元丧葬费和家庭困难救助费,其中丧葬费4.9万元,家庭困难救助费10万元。(李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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