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贺天宝 报道
上海将让每个家庭、每个居民都有一名相对固定的家庭医生。今天上午召开的医改专题系列新闻通气会上,市医改办、市卫生局联合发布本市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今年家庭医生制试点扩展到全市所有17个区县。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制。居民有医疗需求或者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预约门诊等方式首先寻求家庭医生的帮助,得到有效解决。本市还将通过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引进二三级医院的医疗资源,充实家庭医生队伍,让更多专家到社区看病。
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刘红炜介绍,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是当前上海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区卫生服务的第二次革命。本市自2011年起在长宁、闸北等10个区率先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试点,截止到2012年4月底, 10个市级试点区试点覆盖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家,服务站387家,村卫生室597家。试点期间,共签约家庭76.98万户,签约常住居民209.9万人,签约户籍居民147.13万人。共有家庭医生1982人,占试点社区临床医师比例41.78%。郊区另有参与试点的乡村医生1066人。家庭医生共接诊签约居民110.28万人,占签约居民数的52.54%;通过家庭医生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专家门诊占转诊人次的50.22%,转往普通专科占 46.04%,转往病房占3.74%。
刘红炜介绍,目前, 10个市级试点区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的经验,如建立贫困人群家庭医生首诊制。长宁区从贫困人群入手,规定贫困保障对象与家庭医生签约并首诊定点在该家庭医生处时,他在社区首诊及转诊至区内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给予部分减免,实施至今社区首诊率为100%。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室;建立与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联动机制;建立家庭医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等。
刘红炜表示,从长远来看,上海期望通过家庭医生制的实施达到以下目的:一是家庭医生成为医疗资源利用的守门人,建立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分级、梯度、有序诊疗机制;二是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护人,由家庭医生对签约服务对象提供全程的健康管理;三是家庭医生成为医保经费使用的代理人。
刘红炜介绍,本市在家庭医生制试点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今年内试点扩展到全市所有区县。各区县将选择辖区内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
市卫生局已牵头起草了 《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制度框架的总体目标。记者获悉,本市将通过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引进二三级医院的医疗资源,充实家庭医生队伍,让更多专家到社区看病。本市将试点实施 “家庭医生工作室”这一服务形式,引进良性竞争,给予经济独立考核及分配权,包括自主聘用团队人员、制定奖励办法。本市还将试点开展家庭医生制,进行政策倾斜,实行岗位津贴办法,提高家庭医生的待遇。今后家庭医生的收入,将和二三级医院专科医生持平。
今年内出台实施家庭医生骨干培训计划,打造一批骨干兼师资,带动家庭医生整体水平的提高。选派优秀全科医师赴国外培训,将开展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瑞典卡罗林斯卡大学、加拿大埃尔伯塔大学的全科医师培训等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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