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许沁
晚报讯 夏季热浪来袭,本市游泳场所正全面对社会开放。开放期间,水质问题往往是市民最为关心的。昨天,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先后对静安区两家公共游泳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结果显示,个别游泳馆强制式浸脚池、大泳池池水余氯不符合标准。记者了解到,游泳场所开放期间,场馆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水质自检结果。同时卫监部门也提醒市民要自律,在进入泳池前先冲掉汗水和脚污,且过一下强制性浸脚池。
昨天下午,记者随市卫生监督所先后来到静安体育中心和沈坚强游泳馆。在女更衣室的强制式浸脚池,卫监人员现场检测了池水余氯,结果显示为2.2毫克/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5至10毫克/升,卫监人员立即责令整改。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周艳琴表示,余氯不能偏高也不可偏低。过高了,对泳者皮肤或有伤害;但过低又达不到消毒效果。
据介绍,今夏游泳场所全面开放期间,区县卫监部门将对各游泳场所每月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水质检测,对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单位,最高可处以3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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