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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走向”所有区县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15:02  新民晚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施捷)构建“家庭医生制度”,被誉为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的“第二次革命”。长宁、闸北等10个区率先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迄今已届一年,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今天上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坚称推进家庭医生制度“任重道远”,并不求在短期内取得全面成功。本市年内的工作重点,将包括争取出台以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将试点扩展至所有的区县,同时着手制定家庭医生健康管理、双向转诊等服务标准。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10个试点区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已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家、服务站387家、村卫生室597个;共签约家庭76.98万户,签约常住居民209.9万人,签约户籍居民147.13万人;共有1982名医生进入家庭医生队伍,占试点社区临床医师的41.78%,郊区另有参与试点的乡村医生1066人。试点期间,家庭医生共接诊签约居民110.28万人,占签约居民数的52.54%;通过家庭医生转往上级医疗机构中转往专家门诊占转诊人次的50.22%,转往普通专科占46.04,转往病房占3.74%。与此同时,家庭医生共接听健康咨询热线139.72万人次;对签约居民开展健康筛查55.25万人,占签约居民的26.32%;对签约居民制定干预指导方案48.01万人,占签约居民的22.87%。(相关报道见A10版·民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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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医生”称谓最早出现在英国。目前,国际上普遍将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制度,称为“家庭医生制度”。这一制度主要拥有建立与居民签约机制、实行首诊制度、卫生服务经费按照人头预付、有严格的资质审核要求以及趋向与护士、药理师联合协同服务等五大特点。

  需要指出的是,家庭医生与私人医生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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