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7月5日讯 记者周斌 为保障犯罪人员的有关信息能够得到及时登记,“两高三部”近日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意见提出了具体做法: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在犯罪人员信息库建立起来后,有关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人员信息,信息登记机关应当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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