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7月3日,广州39个政府部门公布“三公”账本。其中,广州城管局“见识最广”,一年内赴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十地考察学习。该局2010年共20人出国,平均费用达到5.7万元每人次。(7月4日中国新闻网)
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确实可以通过参观考察学习获得更多的启发和经验,因此,作为广州市的一个行政单位,广州城管局有“走出去”学习借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城市管理经验的想法,是值得肯定的,但一年内,一个城管局20个人跑9个国家,耗费一百多万元费用,作为普通纳税人,笔者的第一反应是,这经也取的有点太贵了吧,第二反应是,有必要这么频繁的去“取经”吗?
让我们还是先看看广州城管局去的这些地方吧,日本、俄罗斯、美国、加拿大、东欧、英国、新加坡、澳门、澳大利亚……好家伙,这无论是千里之外的,还是近在家门口的,只要是发达的、先进的、最重要的是,旅游资源好的,基本上都去了。看看城管局的同志们去的这些地方,很难不让人生疑,这到底是去考察学习的,还是旅游休息的,这一长串名单里,我看就还缺少一个马尔代夫了……
当然,一年花这么多钱出去考察学习,广州城管局被非议,人家也是有委屈的, 按照官方的解释是,广州市城管局坦承因公出国(境)费用“超支”是因为 “其中有1批6人是2009年的出国计划,但费用32万元记入2010年账簿;经市领导和有关部门批准增加的出国考察计划”。其实这样的解释给大家的一个暗示就是:2009年出国未成,但钱列支了,既然列支了,不花白不花,总得花掉,怎么花呢?那只好放在2010年的出国安排里了。如此解释,其实也暴露出当前一些单位对于出国考察的一个“共识”——出国考察作为领导干部的一种变相福利,既然每年的财政安排里都有这一项,那么这钱不花白不花,领导干部轮流出国“考察学习”,既长见识,又能旅游放松,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但是,为这样的“共识”买单的是地方公共财政,每年三公消费里的出国经费虽然有所控制,但远远不是公众所期待的真正的“落点”出现,而这个最低“落点”迟迟不出现,也和一些领导干部认为出国就是一种福利有关,没了这种福利,怎么能体现领导干部的特殊福利的优越性呢……
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果说非要派人出国学习考察,那么也应该是专业技术人员出去,但现在很多单位的出国考察已经成为严格按行政级别论资排辈的福利出国,考察学习成果几乎是不用多担心的,顶多是回来写个考察报告,内容深浅都能交差,这样的考察,又怎能取到“真经”。
对于出国考察的公费支出,如何走出“非不能、实不为”的公众质疑,还需相关纪检部门制定更为严格和详细的规则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住“腿”。(赵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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