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袁耀娟通讯员王寅生)为满足日益加重的毒瘾,王某某竟然向他人大量购进毒品,藏匿于家中,不料被警方查获。7月3日,和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0年前后,和林县的王某某不慎染上了毒瘾,后来毒瘾越来越大,每天需要吸食的毒品量也在增加。为了不“断粮”,他瞅准机会一次性向一个叫马某(在逃)的人购买了大量毒品,藏匿于家中供自己每天吸食。后来,警方得到线索抓获了王某某,搜出了这些毒品。经自治区公安厅检验鉴定,这些毒品为海洛因,净重11克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毒品而持有,且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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