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海口7月5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吴湟帅)自7月1日海口市网络问政平台正式开通以来,网络平台便收到了不少市民的举报、投诉和建议。海口市市长冀文林对部分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网友的反映和建议,要把网络问政真正建设成为助推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效率的新动力。
7月4日,问政网络平台收到一封标题为《没有谁能帮,只有您》的来信。一位网友给海口市长冀文林的写信。他表示自己代表海口市四个区城管执法大队一线的执法队员,在信中表示殷切希望海口市长冀文林帮助海口市的城管执法队员解决身份“转公”的问题。随后,该网友反映已被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受理。而该信一经登出,也引发了众多网友的热议。
该网友在信中说到,“海口市各区城管执法大队为何不参照公务员?海口市早在2006年政府机构改制中将城管部门列第一批改革,并于当年改革完毕。当时的改革录用人员按《公务员法》标准要求开展的。通过政审,笔试,面试,体检,集训,学习培训等,然后确定录用人员。录用取得海南人民政府法制办颁发的《行政执法证》资格。”
同时,他也在信中指出,根据《海口市组织部,人保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的通知》—海人劳保通【2007】27号文件,要求就全市开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第2项:尚未批准参照或依照管理的,但已完成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并完成机构名称,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等“六定”方案,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而在2009年,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按2007年发27号文件要求申报参公单位,当年已批准。可现在3年过去了为何不见动静?然而国务院三番五令,只有公务员才能执法,城管具有执法权,具备法律法规授权执法。
“为何海口城管至今仍不参公,政府文件还未执行?至今,海口市四个区的城管大队仍按《海口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进行。”该网友不解到。
最后,网友道出了自己的几点疑虑,那么城管的绩效是按什么标准要求进行的?而城管按绩效工资改革签3--5年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吗?如果城管不是公务员身份那如何具有执法权?
对于网友的疑虑,律师指出,一方面,公务员作为公权力的具体执行者,其身份获得的公平公正合法,是公务员职业群体拥有公信力的基础,只有公务员的选拔和录取过程是公平公正的,老百姓才会信服,具体到城管曲线当公务员而言,受益的只是这些曲线公务员,受伤的则是公务员“逢进必考”的法律精神和人们对除曲线公务员之外的绝大多数人的感情,进而必然影响到老百姓对法律精神的崇高信仰。
另一方面,城管不是公务员却具有执法权,使城管队员的身份定位存在问题,因此,相关单位也应及时解决这一现实问题,避免法律与现实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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