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聂炜昌
“我爸留下的房子,为啥我叔叔说他也有份?”昨天下午,百思不解的张华(化名)来到南岸区公证处咨询。公证员告诉他,根据相关规定,张华的叔叔确实对这套房产拥有继承权。
父亲在爷爷之前去世
张华今年30岁,有一个姐姐。在他出生的时候,奶奶已经去世。爷爷奶奶一共生育了两个儿子,就是张华的父亲和叔叔。
2009年,张华的父亲突发心脏病去世,在南岸某花园小区留下一套55平方米的房子,由张华的母亲居住。两年后,张华的爷爷也去世了。
今年3月,张华的母亲因病去世后,花园小区那套房子就空了出来。办完丧事,张华和姐姐就商量着把父母的房子变卖了,姐弟各得一半。经过房产中介评估后,目前这套房子市值40万元。
叔叔说自己也有房产继承权
因为房子的产权登记人是张华的父母,想把房子卖了,还必须通过公证才能完成过户销售。
就在这时,张华的叔叔说,自己对这套房产也有继承权。
“我爸留下的房子,叔叔怎么会有份?”张华百思不得其解。昨天下午,他到南岸区公证处咨询。
公证员告诉他,根据相关规定,他的叔叔确实对这套房产拥有继承权。
父亲的遗产爷爷有份
昨天,南岸区公证处主任刘鹃告诉我们,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双方平均享有。花园小区的房产是属于张华父母的共同财产,张华父亲去世后,其中的一半应该归张华母亲所有,另外一半则作为张华父亲的遗产。
刘主任说,由于张华的父亲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所以,对于张华父亲的遗产,张华的母亲、张华姐弟,以及张华的爷爷应各自享有1/4的份额,也就是说,张华的爷爷对这套房产有1/8的份额。
爷爷去世后 继承份额就转给了叔叔
但由于张华的爷爷没来得及接受遗产就去世了,根据《继承法》中“转继承”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归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刘主任说,因此张华的爷爷所应继承的1/8房产份额,应该转归张华父亲的继承人(张华姐弟)和张华的叔叔继承。
这样算下来,张华的叔叔应该分得张华父亲所留房产的1/16,如果按房子的市值40万来算,应该有约25000元。
刘主任建议说,处理这类财产纠纷时,家庭成员之间应以亲情至上为原则,协商处理财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如果对遗产继承发生争议的,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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