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潘峰 董宏祥 实习生 简宇婷)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正式与法国欧洲直升机公司签订警用直升机购置合同。明年5月起,一架性能先进的新型警用直升机,将服务于武汉警方“空中警务”工作。
1994年,武汉警方购置了我国首架警用直升机。这架直升机屡立战功,包括在1998年武汉长江大桥引桥处公交爆炸案中,执行空中警戒任务;武汉遭遇特大洪水,警用直升机沿江进行空中监控等。目前,这架直升机由于零部件配套维护等原因,已难再执行任务。
为加强武汉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加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实战能力,武汉警方制定了再装备一架警用直升机的方案。
据负责该项目购置的武汉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菊生介绍,武汉警方此次购置的是欧洲直升机公司生产的EC-135P2e型直升机,并配置了红外图传系统、索降系统、高音喇叭、搜索灯等装备,可搭乘驾驶员和乘客共8人。该机可担负公安日常空中巡逻勤务和飞行救援等多项任务,其具备传输现场实况图像、索降、运送投放小分队规模警力、空中指挥、喊话、鸣放警报器和夜间搜索等功能。
据悉,航空警务正成为我国公安机关一种新的警务模式。继武汉之后,广东、南京、郑州、天津、山西、北京等省市,先后建立了警务航空队。目前,全国共有13支警务航空队和30多架警用直升机。
今后,警用直升机将不仅用于罪犯跟踪、抓捕等方面,还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日常警务执勤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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