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碧涛)炎炎夏日,建在家门口的小区游泳池却大门紧闭。昨日,家住洪山区银海雅苑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前几年小区的游泳池都在6月中旬就开放了,但近两年却迟迟不开。
昨日,记者在银海雅苑小区看到,60多平米的游泳池池里无水,池底积了一层沙石,瓷砖也大面积破损。
业主王先生表示,因为小区泳池“停摆”,他不得不带着儿子到洪山体育馆去游泳,小区2006年开始入住居民,每平方米收1.9元的物业费,这其中就包含了游泳池的维护费。“当时在这里买房的重要原因就是小区有游泳池。”
对此,物业公司主任段四明解释,泳池底下是架空层,周边地面出现沉降迹象,几百吨的池水压得泳池墙体和地下停车场出现裂痕,所以现在泳池根本无法储水。另外,小区泳池没有运营资格,存在安全隐患,4年前一名小女孩进来玩水,不幸溺水身亡,物业公司赔了10多万。
游泳池是武汉不少住宅小区售房时,开发商重点宣传的“卖点”。但等到业主入住,这些卖点却变成不能用的“摆设”。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湘涛表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承诺的游泳池等配套设施写进合同条款,以便业主日后维权。
银海雅苑小区泳池,池底的瓷砖大面积脱落。本报记者 王碧涛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