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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出台初衷
建立犯罪记录制度
旨在加强社会管理
建立这项制度,对犯罪人员信息进行合理登记和有效管理,既有助于国家充分掌握与运用犯罪人员信息,适时制定和调整公共政策,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和加强社会管理,也有助于维护有犯罪记录的人的合法权益。
目前,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可以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有何作用
刑释信息将通报
个人户籍所在地
建立、健全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区别对待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
今后将被封存冻结
犯罪记录的存在,容易形成“一朝为贼,终身为贼”的“标签效应。意见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后,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据新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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