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遗嘱:死后20年不可分遗产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向父亲遗嘱执行人追讨10亿港元欠款的事情是很早就列出来了,迟早一定要还的。这和分家产是两码事。”香港已故富商霍英东的儿子霍震寰近日在香港出席活动时,首次回应了霍家争产案件。
6月29日,一间由霍震寰等控制的霍家财务公司———香港贷款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称霍英东生前曾向该公司借钱,现要求霍英东的遗产执行人从遗产中拨出一笔资金,以偿还该财务公司本金连利息10.68 亿港元。
财务公司的“杀入”,令尚无结果的霍家争产案,又多出一重纠结。
两兄弟决定300亿家财
记者获得的该案起诉状显示,本次代表财务公司起诉霍英东遗产执行人的律所为高露云律师事务所。该律所负责人表示,对此事不予置评。但消息称,近日他曾透露,本案件是由原告董事局决定而提出的诉讼。
资料显示,霍家的财务公司成立于1972年1月,董事包括霍英东大房的三位儿子霍震寰、霍震宇、霍震霆,霍震霆儿子霍启山及霍老三房小舅子林锡鎏。这意味着,提起向霍老遗产索赔的原告是霍家成员。
霍英东遗嘱指定的遗产执行人中,蔡源霖已于1993年去世,霍慕勤亦已85岁高龄。因此这份遗嘱的实际执行人只有霍震寰和霍震宇。据律师介绍,霍震寰和霍震宇两兄弟对霍英东留下的300亿港元家财具有非常大的决定权。
欠款临近最后追诉期
此外,子孙满堂的霍老为避免家族成员争产,还立下了禁止二、三房的子女从商的规定。然而,就是这样一份曾被媒体誉为“完美”的遗嘱设计,亦未能避免子孙卷入争产潮。
在上述诉讼中,财务公司向霍慕勤、霍震寰及霍震宇三名霍英东的遗嘱执行人追讨欠款和利息。由于霍英东遗嘱中规定,在他死后二十年内不可分遗产,因此,无论原告方提起的诉讼出于怎样的目的,若能胜诉,则财务公司几位受益人便可光明正大地从霍家财产中分走10.68亿港元。
律师透露,香港法律规定,无论债务人在世与否,一笔债务的追诉期为6年。若此时距离霍英东欠财务公司款项的时间为6年或以上,且在此期间。该案件将于今年9月2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
一本笔记本引发争端
早在去年底,霍家已开始财产纷争。去年12月,霍震宇以霍英东遗嘱执行人身份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包括霍震寰、霍慕勤及霍英东三房在内的16名家族成员,要求罢免另外两名遗嘱执行人———霍震寰和霍慕勤,正式引爆霍英东家族争产案。
目前,该案的被告包括霍震寰、霍震霆、霍慕勤以及持有家族股票的获多宝公司。霍震宇将矛头直指向两名兄长,向霍震寰追讨被侵吞的14亿港元遗产,并要霍震霆交出霍英东生前用来记录财产的数簿。入禀状指出,霍震霆在父亲去世后取走了一个公文包,里面的笔记本记下了霍英东名下的资产和财务资料。霍震宇要求霍震霆交出这个笔记本。
对于霍震宇的动作,目前,霍家大部分成员表示反对,霍震宇的母亲、他的两名胞兄及姑姑均明确提出反对。霍震寰去年底曾发表声明,称霍震宇的指控与事实不符,并称对此感到痛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
霍英东二儿子霍震寰
霍英东在2006年10月因病去世,遗下巨额家财。
2006年霍英东去世时,资产估计为37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300亿港元)。资料显示,早在1978年,霍英东曾立下最后一份遗嘱。遗嘱指示,受托人在霍英东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他的遗产。遗嘱还指定由大房的二儿子霍震寰、三儿子霍震宇、霍英东妹妹霍慕勤及妹夫蔡源霖担任遗产执行人,负责从遗产中按月向家族成员支付定额生活费。
霍英东三儿子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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