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0日,江西于都原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于都是当年中央红军长征的集结地和出发地,胡健勇作为在革命老区任职的官员,涉案金额累计达1700多万元,令人震惊。而他最初进入纪委的视野,并非因为贪污受贿,而是因为一起换届期间的诽谤案。
胡健勇亲手导演了一个中国基层官场罕见的故事——诽谤自己的上级市委书记。2011年换届之际,因自己未被列为拟提任副厅级干部人选,他安排昔日的司机等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匿名书信、知名网站发帖等方式,对赣州市2011年的换届工作和时任市委书记进行造谣诬蔑。江西省纪委很快介入查处,其县委书记职务被免后,又查出他还有严重的经济问题。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后,胡健勇当庭提起上诉。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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