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陈斯斯
在昨日召开的医改专题系列新闻通气会上,市医改办、市卫生局联合发布本市开展家庭医生制度试点工作情况。会议透露,本市自2011年起在长宁、闸北等10个区率先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今年家庭医生制试点扩展到全市所有17个区县,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立起家庭医生制。
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是当前上海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区卫生服务的第二次革命。据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处长刘红炜介绍,截至2012年4月底,10个率先开展的市级试点区试点覆盖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家,服务站387家,村卫生室597家。试点期间,共签约家庭76.98万户,签约常住居民209.9万人,签约户籍居民147.13万人。
据刘红炜介绍,目前,10个市级试点区形成了一系列可推广的经验,如建立贫困人群家庭医生首诊制,长宁区从贫困人群入手,规定贫困保障对象与家庭医生签约并首诊定点在该家庭医生处时,其在社区首诊及转诊至区内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给予部分减免,实施至今社区首诊率为100%。此外,还建立家庭医生工作室,建立与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联动机制,并建立家庭医生信息化管理平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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