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东升消防大队开展监督检查
本报讯 (记者陈维澈 通讯员彭成鑫、梁静妍、陈淼贤)昨日,沙溪镇一家足浴休闲中心和东升镇一家木业制品厂因存在消防“三合一”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处以万元罚款。
据介绍,沙溪消防大队最近在开展夜查期间,发现位于岐江公路横沙路段1号某足浴休闲中心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其所在建筑共四层,一层为商铺、二至四层为经营场所,经营者不顾员工安全,在四层楼顶设置了三间员工宿舍,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经过调查取证,沙溪消防大队查明了该足浴休闲中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存在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消防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依法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整改并处罚款10000元。
昨日上午,东升消防大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也发现辖区一家木业制品厂存在“三合一”违法行为,为确保消防安全,消防大队责令其迅速进行整改,并给予该厂137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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