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芙勤(新闻晚报供稿)
2007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提倡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时隔五年,记者回访发现,仍有部分商场温度过低,测量结果显示最低达到24.5℃,与室外温度反差较大。
前天傍晚六点半至九点半期间,记者走访了南京路353广场、美特斯邦威旗舰店、置地广场、永安百货、新世界城五家商场与品牌主力店,并携带实验用精密温度计(最小刻度为0.5℃)在商场不同楼层测温。为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记者在每家商场停留至少20分钟以上,待温度计稳定后才予以记录。而考虑到一楼大门敞开,存在热能交换的情况,记者选择的测量点多为商场二楼至三楼。在美特斯邦威南京东路旗舰店三楼,测量结果显示25.5℃,但由于当时客流量大,记者并未感到体感温度过低;晚上九点,当记者来到永安百货内时,却明显感到一阵凉意,在商场二楼测温后,发现数值停留在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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