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还是包邮省心!消费者:付了邮费还得跑过去打官司
法院:卖家包邮时合同履行地才为买家签收地
@都市快报:【亲,包邮哦!】最近,江苏的汪先生被郁闷到了,他在淘宝上向一位宁波卖家购买了些商品,并选择了自己承担运费,结果在商品出现问题后,他非常无奈地赶赴宁波打这场官司。这是为什么呢?法院解释,按照我国相关法规,买家自行承担运费相当于买家自己提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货物所在地。
法官说法
卖家包邮时
合同履行地才为买家签收地
根据法律法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按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而网络购物所用的词为“收货地址”而不是“交货地址”,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并非同一法律概念。买家所填写的收货地址不能视为合同履行地。
在网购中,往往是通过邮寄方式完成交易,这就要考虑在邮寄中由哪方出的运费。如果是卖家承担的运费,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由卖家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家,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运费由买家自行承担,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己提货,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货物所在地。本案中,运费由汪先生承担,那就相当于由汪先生自己到卖家处提货,合同履行地应在宁波。
七嘴八舌
@思考中的小牛:经常淘宝的孩纸们注意了,看来以后要跪求包邮了!
@笨笨的丢:网上购物不要光看评价,那也可以做假的。店家以退钱名义给买家,让修改评价。有的人愿意为了一点毛毛钱跟店家骗人。
@宁波鸵鸟:淘宝购物不是卖家承担运费的吗?虽然淘宝网页上运费是单列的,但这个钱应该不是买家支付给快递公司的,和快递公司直接发生关系的应该是卖家,所以按理说这个运费就是卖家承担的。
@赵启吟:适用法律是对的,但是不人性化!
@醉清风118:也就是说买家承担运费相当于FOB?虽然运费由买家出,但是货物一旦越过船舷(快递公司接手包裹),出了问题还得买家自己承担货物损失的一切风险……我才知道。
@佛佛de三分之一理想:扯……谁承担运费和谁负责运输,是两码事吧,还得看快递公司是谁指定的呢。再者说,除了合同履行地,原/被告所在地也都可以受理诉讼啊!不包邮也不用必须跑宁波打官司。
@步步进薪:尽量找本地电商下单,并货到验收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