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6日电 (记者 杨伊)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集中回复15条网友留言,涉及农村合作医疗、义务教育收费、城市路灯维护等多方面问题。
【网民留言】
你好,国家在不断地加大对三农问题的处理力度,为的是不断解决农民、农村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的困难,可是,凉城县农民缴纳的农村合作医疗费却被作废,理由是农民个人必须将账户内的医疗费在每年的年底前全部用完,否则就作废,而不是留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还有如果取100元的药,必须缴纳50元的现金,否则不给取药,请问领导:这些规定是哪级政府的规定?合理吗?
答复意见:
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凉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凉城县农村合作医疗实行的是门诊统筹支付,这是卫生部提出的一种互助共济的门诊支付方式,即个人交纳的医疗基金不进入个人账户,而是归门诊统筹基金所有。每年的年度结余资金全部归入大病统筹基金,个人缴纳的医疗基金也不能留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下一年度需继续缴纳医疗基金才能继续享受门诊统筹补偿。
关于网友反映“如果取100元的药,必须缴纳50元的现金,否则不给取药”的情况,医疗机构的做法是有依据的,因为按照门诊统筹支付办法规定,门诊买药的报销比例是50%。比如您需要100元的药,合作医疗基金报销50元,个人还需交50元现金。
【网民留言】
敬爱的胡书记:您好!
我是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实验小学六年级的一名家长,刚开学两天,我家小孩就收六十元语文资料费,还要求周二周四放学后迟回半个小时补习语文,一个月收一百元钱,假如孩子不补的话,老师就故意找茬,我不是说补课不好,孩子学习差补补也可以呀,可补来补去,一年不如一年了,我找相关的校领导反映情况,一直没有人关注这件事情,新学期刚开始,又要求补课。
答复意见:
乌兰察布市委办公厅答复: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兴和县委、政府责成兴和县教育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2012年开学后,兴和县实验小学除向每位学生收取了20元作业本费外,没有收取其他费用。学期开学初,部分家长向语文老师卞某提出补课要求,卞某答应并向22名学生每人收取了60元补课资料费,共1320元。兴和县教育局查实后,对实验小学领导班子和卞某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责令退还了收取学生的1320元补课资料费。兴和县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春季收费情况进行大检查,坚决杜绝学校或教师违规收费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上一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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