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汤洋)电子公司的业务员和物流公司的调度勾结,私卖716台家电。
昨日记者从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刘某和雷某被判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80后”的刘某是一家电子公司的业务员,同为“80后”的雷某是一家物流公司的运输调度。2010年6月至2011年10月间,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冒充客户向电子公司虚构订货单。雷某也利用职务便利,私自联系买家后,更改这些订货单上的送货地址,将398台电视机、298台电冰箱和20台洗衣机私自卖出。
经鉴定,这些电器价值440余万元,赃款被二人分赃并挥霍。
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刘某伙同雷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刘某和雷某一审被判职务侵占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