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鄂尔多斯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型工业化、特色城市化快速推进,地区要素集聚能力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在这一过程中,鄂尔多斯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文化事业建设,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强市建设进程,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公益性文化活动场所不断扩大,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目前,市图书馆、市群艺馆均为部颁标准地级一级馆;8个旗区均建有图书馆、文化馆,并全部达到部颁标准县级三级或三级以上馆,全市建有博物馆18座,7支乌兰牧骑全部达到自治区级一类标准;58个苏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均建有文化站,其中47个面积达到800平方米以上;907个嘎查村及社区均建有文化室,其中400个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市、旗管理支中心9个,苏木乡镇及街道办事处共享服务点36个;建成草原书屋749个;全市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室)全部实现免费开放。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实用高效的市、旗、乡、村、户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2011年,鄂尔多斯市成功的被文化部、财政部列为全国首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周期内,鄂尔多斯市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围绕公共文化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等方面,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功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文化建设将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推动各项文化事业“提档升级、繁荣发展”。全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苏木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8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文化站;行政嘎查村(社区)建设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的文化室(中心);实现城镇“十分钟文化圈”、农村“两公里文化圈”和牧区“十公里文化圈”;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建筑面积人均占有量达到0.5平方米;全市馆藏图书人均占有量达到2册;组织好城镇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家庭文化等各类社会文化活动;切实抓好送文化下乡和进社区活动,活跃城乡群众文化生活,不断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组织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为老百姓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公共文化产品,真正让文化建设惠及全民。(记者 王玉琢 郝雪莲 通讯员 侯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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