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轻男子为了争抢摊位打伤一名老人,最终为自己冲动的行为付出被拘留7日、罚款300元的代价。
7月3日,东河区公安分局西北门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在东河区吕祖庙门前有人打架。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了解,系卖鸡蛋饼的25岁山西籍青年郑某某,为抢占摊位与一名卖烤面筋的老人发生纠纷,其间郑某某恼羞成怒,冲上前去对老人拳打脚踢,导致其身上多处受伤。民警将双方当事人依法带回所内进行询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给予郑某某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300元的处罚。(记者 王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