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 (通讯员 盛蕾 陈静 记者 魏晓昕)92折收购超市购物卡,验证时卡上有钱,付完款转手以94.8折卖出,本想赚点差价,不想买家第二天找上门来,说这批卡是空卡。去年,江苏多地接连发生“克隆卡”诈骗案,警方先后抓获四名嫌疑人。
赵宇是专门倒卖各种购物卡的“黄牛”。2011年2月26日下午,他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声称有一批超市购物卡出售,总价值4万多元。赵宇觉得有利可图便和对方交易,经过讨价还价,赵宇和对方谈妥以92折的价格收购。这笔交易做成后,赵宇很快找到了买家,将这批卡以94.8折卖出,赚取差价1000多元。可是让他意外的是,买家第二天就找到他,说他卖的卡是空卡,上面根本没钱。买卡时自己明明验证过,怎么会没钱呢?赵宇感觉自己被骗了,他将钱退给客户后赶忙报警。
南京白下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发现就在赵宇买下卡后十多分钟,这批卡就被人在超市购买了20部手机,将卡上的钱全部消费掉了。“卡在我手里,别人怎么能消费呢?”赵宇不明白其中的奥秘。很快,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刘长风、黄刚和李凤抓获,另外一名嫌疑人张国在北京落网。
刘长风和黄刚是一对情侣,黄刚从网上买来“克隆”购物卡所需的设备后,召集刘长风、李凤和张国在镇江集合。当天,张国拿着6张总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到扬州寻找买家,刘长风等人则手握“克隆”卡在镇江等待,得知张国顺利地将卡脱手后,他们立即在镇江用“克隆”卡购买了手机。
第一笔诈骗成功后,刘长风等人马上在镇江又买入11张购物卡,价值41000元,当晚便完成了“克隆”。张国在南京找好了买家赵宇。2月26日,赵宇付钱拿到卡,张国马上通知李凤将“克隆”卡在镇江就地消费,这次他们依旧购买手机,消费后卡上余额仅剩4元。
法院一审判处刘长风和黄刚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4万元;李凤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罚金1万元;张国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罚金1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