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张沁雪)这伙黑恶势力还有点猖狂:为垄断长途客运,他们在万州、温州两地为非作恶,动不动就殴打、砍伤竞争对手,还强迫乘客坐车,甚至阻扰民警正常出警。他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两地正常的客运秩序。昨天,记者从万州区法院了解到,该团伙“漏网之鱼”明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从1998年起,牛某(已判刑)就开始经营万州区至浙江温州市的长途客运。为了垄断这条线路的客源,牛某邀约了一帮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阻止其他的车主设点卖票和装载温州到万州的乘客,在万、温两地,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2005年4月4日,因载客引发纠纷,牛某安排明某等人在万州区龙驹车站外,将万州至珠海的一辆大客车拦住,直接导致318国道交通中断。后来,在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明某一伙人才将大客车放行。
但随后,明某等人又驾驶两辆车追赶大客车,在苏拉口处,一前一后将其拦住,致使318国道交通再次中断,数十辆车被堵。当地派出所、交警、运管、龙驹镇政府等部门多方做工作均未果。直到2005年4月5日凌晨1时许,经牛某同意后,大客车才得以放行,318国道交通在堵塞十余小时后方恢复通行。
2011年11月24日,该团伙“漏网之鱼”明某主动到万州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