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左燕东)记者从7月6日举行的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获悉,目前我省的社区矫正重新犯罪率为0.21%,教育改造罪犯效果明显,会议提出深入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到今年年底,全省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都要设立单独的社区矫正机构,每个基层司法所都要有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副省长张建欣出席会议。
目前,我省共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17880人,同时以每月800人至900人的速度增长。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是基层司法所,主要职责包括要积极同法院、监狱等部门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机制,严格做到“三衔接”即人员衔接、档案衔接、帮教衔接。落实定期报告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同时要开展教育矫正,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促进他们自觉接受教育矫正、融入社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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