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到500万。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与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重叠,与工业新型化、农业现代化、市域城镇化、城乡生态化建设相伴随,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老龄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矛盾日益突出。7月6日,记者了解到,我省将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实际情况出发,逐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期末,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
今后,我省将支持商业保险企业建立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定期为老年人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使人均预期寿命提高1岁,达到74.36岁。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各市、县(市、区)建立老年特困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因灾、因病导致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建立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十二五”期间,全省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要达到30张,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立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和社区(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省7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区市至少建一所以长期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为主要功能的专业性护理院。
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规划
把老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为老年人居住、出行、就餐、就医、学习、健身、购物、休闲、娱乐提供安全、便捷、人性化的良好环境。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为老年人开辟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
本报记者 文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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