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祖坟被盗案尘埃落定7名盗墓者分别获刑5至15年
本报西安7月6日专电(驻陕记者韩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7名盗墓犯罪分子15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至此,轰动全国的秦始皇祖坟——秦东陵一号大墓被盗案近日尘埃落定。
地处今天西安市临潼区境内的秦东陵,为秦始皇的祖坟,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发现的4座陵园面积27平方公里,共有3座“亚”字形大墓,2座“中”字形大墓和多座“甲”字形大墓。其中,“亚”字形大墓有4条墓道,等级最高,属帝王级墓葬。据史书记载,这座陵园内,葬有宣太后(秦始皇曾祖父的母亲)、昭襄王(秦始皇的曾祖父嬴稷)、孝文王(秦始皇的祖父嬴柱)、庄襄王(秦始皇的父亲嬴子楚)、悼太子(即秦国的太子悼,为秦昭王的太子,在魏国做人质时死去)、帝太后(秦始皇的母亲)6人。
2010年10月,秦东陵一号大墓被盗,西安市公安局专案组投入50余警力展开侦破工作。2011年1月11日,西安警方宣布案件告破,7名犯罪嫌疑人归案,11件珍贵文物全部追缴到案,其中国家一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10件,已成为确认被盗陵墓主人的重要物证。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8月,江苏徐州包工头许德超与秦东陵附近村民肖鹏飞合谋盗掘秦东陵古墓,由许德超出资,肖鹏飞联系齐新峰、李小军、武创正等人探墓盗掘。探出盗洞后,当年9月许德超又找来同乡李全民和张力参与盗掘。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一审判决,许德超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肖鹏飞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齐新峰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武创正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全民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张力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小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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