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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讯(记者 吴欣)职介所三番五次收钱,却不安排求职者梁雪东进入心仪工厂工作,还对其进行言语辱骂。在刺激之下,梁雪东砍死职介所经理、砍伤2名女员工后,挥刀自杀未遂。昨日,梁雪东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检察官当庭为其求情:鉴于职介所和孔某正本人在此事中存在不当行为,请求法庭酌情公正判处。
求职者杀职介所经理后自杀
2011年8月24日,20岁的梁雪东来到位于观澜大水坑社区的“好响亮”职业介绍所,想找一份富士康公司的工作。该职介所人员在收取了梁雪东120元之后,告诉他第二天就可以进厂上班。
第二天一早,梁雪东来到该职介所等待安排进厂。该职介所员工却让其“下午再来”。当天下午,梁雪东再次来到该职介所,一自称是“何总”的人表示,梁雪东要继续交钱才可以进入富士康工作,否则只能到其他厂去上班。梁雪东便要求退还期缴纳的100元保证金,但遭到拒绝。两人争吵起来,梁雪东在遭到“何总”辱骂后,离开了该职介所。梁雪东在附近超市购买了一把西瓜刀藏于衣服内,再次进入该职介所。
梁雪东先找“何总”, 但“何总”不在,于是梁雪东躲进了厕所。在厕所内,梁雪东遭遇收取其100元保证金的被害人孔某正。孔某正训斥了梁雪东几句,梁雪东感到再次遭受蔑视,拿起刀就将孔某正砍倒。孔某正击打了梁雪东一拳后逃出厕所。梁雪东尾随追上,持刀追砍直至孔某正倒地不能动弹,致孔某正死亡。
接着,梁雪东持刀冲进办公室,将该职介所内的2名员工叶某芹和彭某砍倒,致两人轻伤。随后,梁雪东操刀朝自己的手腕、脖子等部位自残直至昏厥过去。
辩护律师:
职介所对悲剧发生有责任
在昨天的法庭上,梁雪东当庭认罪,但他表示买刀并不是为了杀人,而是想去职介所“吓唬”对方,让对方退钱。当时是孔某正先动手,推了他之后还打了他,他才拔刀砍人的。
梁雪东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罪轻辩护。律师认为,梁雪东并不是蓄意报复,而是临时起意,事发后也有强烈悔意,有自杀行为。他还认为,职介所工作人员孔某正虽然是被害人,但其行为对悲剧的发生“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检察官也指出:鉴于职介所和孔某正本人在此事中存在不当行为,以及梁雪东认罪、悔罪态度良好,请求法庭酌情公正判处。
死者孔某正家属及被砍伤的2名女员工,共提出了86万余元的索赔金额,但梁雪东表示完全没有经济能力赔付。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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