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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金增 高健云
本报临沂7月6日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健云)山东省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兰山分局执法人员朱孔涛、董岩、孟凡龙收受贿赂,放任违章建筑建设,给国家和他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上述三人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7月6日被兰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继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支队直属一大队指导员许月才(已被判刑)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查处以来(本报曾作报道),临沂城管系统又一次“大震荡”。
2006年初,临沂市规划局设立规划执法督察大队,主要职责是查处市区内违章建筑。2010年2月份,规划执法督察大队整体划归临沂市城市管理局。划归后,董岩任兰山分局银雀山执法所五中队中队长,朱孔涛任兰山分局兰山执法所二中队中队长,孟凡龙任兰山分局执法员。
因为怕出事,只收熟人送来的贿金,且贿金多为购物卡。这是朱孔涛等3人受贿的共同特点。办案检察官介绍,无论是孟凡龙、朱孔涛还是董岩,对于陌生人送来的现金,他们都不敢收,受贿行为均在熟人间进行,至少要有个“中间人”。“我一般只会收购物卡,购物卡面值再低也收。”董岩交代,经常收些购物卡,最低的一次受贿是行贿人给了一张500元的购物卡。因收的购物卡较多花不了,一般都按9.3折转卖。
经查,孟凡龙于2006年至2012年,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先后受贿73次,其中收受各类购物卡46张,共计29万元。2007年至2012年春节,朱孔涛在查处违法建设过程中,先后受贿57次,其中收受各类购物卡44张,共计7.8万元、美元100元。2006年3月至2012年1月期间,董岩在查处违法建设的过程中,先后受贿28次,其中收受各类购物卡21张,共计10.7万元。
此外,孟凡龙、朱孔涛、董岩放任违章建筑建设,造成巨额经济损失373万余元。
检察官说法
办案检察官张寿珍分析认为,城管系统实行中队分片执法,就是每个中队管理一个片区,这种片区执法管理模式,固定地域执法时间一长,就会产生熟人或都能找到熟人“帮忙”的问题,极易导致个别执法人员包庇违章建筑不被查处现象的出现。
为此,兰山区检察院从内部监督、执法模式和外部监督三个方面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第一,加紧研究制定内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执法人员监督制约机制,努力从制度上管好队伍;第二,打破执法人员分片执法模式,实行集中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管理模式,严格执法规范化,杜绝一人执法现象;第三,通过引入群众、社会、媒体等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执法公开、公正。同时,有关部门发现执法人员有涉嫌犯罪行为,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绝对不能姑息和纵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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