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晨报讯(记者 付鸣川)6旬老翁见7旬的邻居年岁已高,便持刀相威胁,强迫其写下7000余元的欠条,
昨日,记者从海城市法院获悉,判决持刀威胁邻居的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原告赵某供述,他已经70余岁,今年年初,邻居60余岁的谢某突然来到他家,进屋后给了他两个巴掌,对方称20年前曾借过他100斤大米,算到现在必须还5000块钱,让他赶紧把钱拿出来,“我当时都被打蒙了,我一个低保户哪有钱啊,再说我根本也不欠他钱。”
他告诉谢某自己确实没有钱,谢某称没有现钱就打个7250元的欠条。随后谢某把刀拿出来,他当时非常害怕,就真的打了欠条。谢某见他害怕,又让他先拿1000元现金出来,他没有那么多现金,最后将家中所有的现金给了谢某,共计605元。后经赵某外甥报案,谢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且所抢的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感谢海城法院丁兰兰协助采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