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冬
晚报讯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其中,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70%下调至4.50%。
《通知》规定,从2012年7月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0.40%下调至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2.85%下调至2.60%。从2012年7月6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70%下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0%下调至4.00%。2012年7月6日(含7月6日)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2年7月6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从2012年7月6日起,本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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