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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经展开,针对近几年招生录取过程中,个别地方曾经发生少数考生、家长被不法分子坑蒙拐骗、蒙受损失的事件,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昨日发出《关于防范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诈骗行为的预警通告》,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谨防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提醒考生和家长:招生诈骗活动以骗钱为目的。对普通高校招生,国家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高校招生没有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没有特批指标,没有计划外招生,也没有降分高收费。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的,绝对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招生录取工作。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在四川《招生考试报》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或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招生,均属非法招生或骗局。教育部为规范高校招生行为,明令严禁高等学校在任何时间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高等学校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签订“预录取协议”或以“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承诺吸引生源;严禁高等学校开展恶性生源竞争或通过虚假宣传诱导考生填报志愿甚至欺骗考生入学;严禁高等学校无计划录取或超出省级招办核准的录取考生名册范围违规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高等学校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中学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严禁军事院校未经教育部批准以各种名义招收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
诈骗伎俩1
“走特殊类型招生捷径”诈骗。不法分子或中介向考生和家长大肆宣传“单独招生”、“自主招生”等就是学校“自由招生”。只要交钱,就可不受约束,随意突破文化成绩要求。
省招考委提示:从来不存在无条件限制的“自由招生”。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有明确的选拔对象、推荐条件、选拔程序、录取原则。“自主招生”的考生不仅要达到教育部和招生学校规定的高考成绩,而且还要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目前开展自主选拔录取(社会上俗称“自主招生”)的部分大学和试行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都是经教育部门批准开展试点工作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按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组织的单独考试,考试成绩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而且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的学生除缴纳正常的学费和住宿费外,完全不需要缴纳所谓的“自主招生费”的。因此,凡是打着这种幌子收取学生费用的肯定是骗局。
诈骗伎俩2
宣称有高校的“机动名额”、“内部指标”、“三本点招”、“计划外”之类,诱骗考生和家长。没有上线只要缴钱就可以读大学,甚至说“低分、不够分也能录取为本科”。
省招考委提示:实际上,教育部对录取期间高校招生计划的使用有严格要求,高校必须按照“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招生计划的使用程序、范围和责任,只有上了省控批次线,又上了所报考志愿院校的调档分数线,才能进行投档。“分不够,钱来凑”完全是骗钱的幌子。
诈骗伎俩3
故意混淆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班等入学通知书蒙骗考生及家长,有的甚至伪造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
省招考委提示:事实上这样的录取通知书不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也不能通过教育部门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更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部分民办院校为招揽生源,刻意模糊办学类型,声称所谓的经教育部批准计划外自主招生或招收试点本科生等等,滥发录取通知书。这些学校大都是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高等教育辅导班的形式办学,不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教育部规定,高校必须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民办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还须同时寄送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有“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
诈骗伎俩4
声称军事院校有所谓“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
省招考委提示:军事院校招生没有“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之说。军事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一样,均纳入了国家统一的招生计划,实行严格的统一招生管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新生入学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复查,复查合格后才能取得学籍、军籍,并且不缴纳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搞所谓的“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向考生及家长收取数额不等的“培养管理费和服务费”,纯属招生诈骗活动,考生及家长切忌上当受骗。
本报记者 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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