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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深交所7日下午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对原规则中的退市、停复牌等内容进行了修订。新《上市规则》已经深交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上市规则》填补了原有退市制度存在的漏洞,对恢复上市环节中的关键问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完善退市标准,进一步防止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规避退市,明确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标准,降低市场对重组的非理性预期。本次退市制度方案在新老划断方面采取了切合实际的做法,有助于促进新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
新《上市规则》取消实践中意义不大的例行停牌,包括取消股东大会召开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例行停牌;明确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情形严重等的定义;完善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程序安排,对未在期限内披露股权分布问题解决方案或方案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停复牌、退市风险警示程序上予以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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