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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区小学10日起招收新生
凡城关区2006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可前往服务半径内的小学报名,13日公示名单
商报讯(首席记者郭涛)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城关区教育局了解到,城关区小学将于7月10~12日招收一年级新生,凡城关区2006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可持户口簿、婚育证等相关证明前往服务半径内的小学报名。7月13日下午6时前各小学将统一出榜公示所招收学生的名单。
7月13日下午去看榜
城关地区的各小学招生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半径,认真审核户口簿、婚育证等相关证明,于7月10~12日招收一年级新生(2006年9月1日前出生)。
除民办小学外的所有小学都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招生,禁止提前或推后。并且,7月13日下午6时前各小学必须统一出榜公示招收学生的名单。今年城关区各小学将要严格控制班额,对生源较多的小学由城关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出榜,所有小学新生必须在开学第一周到城关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确认学籍。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婚育证》
今年,各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时将严格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解决辖区内农民工子女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农民工子女应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要检查接种证、现暂住地街道计生办查验盖章的《婚育证》,并登记建档,发现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未持《婚育证》的流动人口学生家长,将及时向当地街道计生办反映。
严禁学校擅自接收借读学生
城关区教育局要求,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发改委、审计署等三部委下发的《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和《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规定,小学一年级招收新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课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得将考试成绩、各种竞赛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各种公共考试成绩及标志性成果作为招生的依据;不准擅自扩大招生规模和招生范围,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准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实验班;不准任何学校擅自接收借读学生,严格控制小学生非正常流动,杜绝一生多学籍或无学籍现象;不准任何学校乱收费。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在学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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