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国家发改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法等立法工作。
审议意见提出,应转变技改只是企业设备更新的旧观念,把技改同加强自主创新、实施品牌战略、推进节能减排、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走出去”等有机结合起来,赋予技改新的内涵;出台鼓励技改的财税、金融、贸易标准等配套政策,并做到普惠政策和重点支持相结合。
国家发改委的报告提出,为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关于加强新时期工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将明确新时期技术改造内涵,提出相关政策措施。要推动建立技术改造长效机制。切实用好现行的支持技术改造的优惠政策,同时进一步研究适应形势变化的优惠政策,支持工业强基、新兴产业培育、高端装备提升、装备信息化等工业转型升级关键环节。抓紧制定鼓励技术改造的有关贸易标准政策,加快推进新兴产业产品海关进出口编码的确认工作,研究出台支持我国知识产权、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贸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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