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市工商局了解到,针对当前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违法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状况,该局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打击违法广告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整顿规范首府地区广告市场秩序。
据了解,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呼和浩特市工商局将8类虚假违法广告列入整治范围,即:以通讯、评论、消息、人物专访、专家访谈、纪实报道、报告文学、专家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广告;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食品广告;广告中利用患者或者专家和医生的名义做证明,以专家接听热线的方式,向群众推销药品或保健食品的优点、特点、效果以表明治愈率和有效率等行为;药品广告未经审批或超出审批范围进行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以及使用“最新科技”、“国家级新药”等绝对化用语;医疗广告中夸大疗效,宣传保证治愈,尤其是广告中保证或者变相保证治愈各种疑难疾病的行为,以及利用健康专题节(栏)目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发布的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和低俗不良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明确规定暂停的8类疾病广告,即尖锐湿疣、梅毒、淋病、软下疳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癫风,红斑狼疮等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以经济处罚、信用约束、暂停广告业务、责令停业整改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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