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8日,龙岩市检察院组织干警上街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活动。
■收到王某的申诉后,连城县检察院及时调阅原案卷宗,分析疑点,并依法行使调查权,秘密走访、全面取证,一举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确认这两起诉讼均系虚假诉讼。
■作为福建省检察院、省法院确定的执行监督工作试点单位,龙岩市检察机关积极受理涉及法院执行内容的申诉,以支持法院执行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推进解决“执行难题”。
■在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的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检调对接机制,2009年以来,共促成和解53件。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执行检察工作座谈会,再一次将公众的目光吸引到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监督领域。
长期以来,全国各地检察院都在努力探索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有效措施。位于福建省最西部的龙岩市检察机关,近年来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开拓创新,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他们的许多做法对破解民行监督难题或有启发。
重点监督和查处虚假诉讼
收到法院开庭传票的那一刻,王某傻了眼。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丈夫张某为了在离婚时少分财产给她,居然串通好友徐某凭空捏造出一笔35万元的虚假债务,并撺掇徐某到法院起诉。
由于举不出反驳的证据,王某眼看着法院支持丈夫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自己与张某共同偿还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
此外,张某还与李某捏造了一笔20万元的虚假债务,背着王某通过法院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朋友的提醒下,王某向连城县检察院提出了申诉。
收到王某的申诉后,连城县检察院及时调阅原案卷宗,分析疑点,并依法行使调查权,秘密走访、全面取证,一举查明了案件的真实情况,确认这两起诉讼均系虚假诉讼。
随后,连城县检察院及时就王某申诉案的原生效判决和原生效调解分别向法院提出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了原生效判决和生效调解。
针对张某和两名案外人涉嫌妨害作证罪的情况,连成县检察院还将该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使3人均受到法律的制裁。
“王某的遭遇并非个案。”龙岩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邱祥美介绍,“一些当事人为了非法牟利,搞恶意串通,虚构民事诉讼,既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损害了司法权威。因此,监督和查处虚假诉讼一直是我们开展民行监督的重点之一。”
据统计,2009年以来,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共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5件,对其中36件确有错误的生效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或提请抗诉,对符合抗诉条件但不宜采用抗诉形式的15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其中,查处虚假诉讼7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2件10人,有效发挥了民事行政检察的监督作用。
与此同时,龙岩市检察机关积极采取深化法律文书说理制度、完善再审案件跟踪监督机制、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研究民行抗诉案件会议机制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近5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办理的抗诉案件再审改变率近70%,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达80%。
以支持法院执行为突破口,多渠道解决执行难题
“执行难”一直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作为福建省检察院、省法院确定的执行监督工作试点单位,龙岩市检察机关积极受理涉及法院执行内容的申诉,以支持法院执行作为开展执行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监督法院规范执行程序、强化执行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题”。
2003年,在长汀县打工的杨某被陈某骑摩托车撞成重伤,经起诉,法院判决陈某向杨某赔偿经济损失5.7万元。但陈某向杨某赔偿1万元后便不肯再支付剩余赔偿款。杨某多次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到的答复多是“找不到人”,结果剩余款项一直无法拿到手。
2011年6月,杨某得知检察机关正在探索执行监督工作,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长汀县检察院提交了执行监督申请。
长汀县检察院立案并经认真调查后及时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该县法院采取适当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还联合该县法院执行局,通过多方努力,找到陈某,与陈某及其家属进行座谈,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动员陈某及其家属履行裁判。
在检、法两院的共同努力下,陈某与杨某达成和解,向杨某支付了5.2万元赔偿款及逾期利息。一件拖了8年的执行案件至此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还探索出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举措,成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亮点。
福建鑫贤食品有限公司(下称鑫贤公司)拖欠土地出让金一案就是龙岩市检察机关探索督促起诉的成功案例之一。2011年8月29日,鑫贤公司与漳平市国土资源局就该市罗安工业小区一地块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鑫贤公司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计747万元,定金200万元抵作土地出让价款。然而,鑫贤公司除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一直拖欠547万元出让金未付。
漳平市检察院获得此案信息后,及时派员进行了调查,于今年3月15日向该市国土局发出民事督促起诉意见书,督促该局就鑫贤公司合同违约一案提起民事诉讼,确保及时收回国有债权。之后,国土局向鑫贤公司再次催缴,并告知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经过国土局的多次严肃催告,鑫贤公司终于在3月21日将余下的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
“督促起诉是高检院部署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改革探索内容之一。该案的办理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当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我们今后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漳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告诉记者。
运用检调对接机制促矛盾纠纷化解
家住农村的傅某与邻居因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要求当地国土部门进行处理,国土部门对傅某的要求作出了书面答复,但未能解决双方宅基地问题。傅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一、二审均判决驳回傅某的诉讼请求。傅某于是向连成县检察院申诉。
受理申诉后,连城县检察院及时调阅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认为法院原一、二审判决并无不当。此时,该院本可以终止审查。但在走访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傅某与邻居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若不妥善处理,将会导致矛盾激化。
于是,承办人会同当地国土部门、司法所、村委会等深入纠纷地,详细听取双方意见,了解双方矛盾点后,耐心细致地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傅某与邻居各退一步,就宅基地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
“虽然原是行政诉讼案件,但症结仍是民事纠纷。解决了民事纠纷,自然就可以解决行政方面的问题了。”连城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曾维忠说。
当事人李某和王某是二十几年的老朋友。王某承包了一家装潢公司,李某挂靠在王某的装潢公司名下做工程。因李某向王某追偿一笔3万余元的债务及利息,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在未能自行了结的情况下,李某一气之下将王某诉至法院。双方因诉讼伤了和气,王某也赌气不愿履行债务。
李某对法院部分支持诉讼请求感到不满,遂向龙岩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案件承办人了解到双方的关系后,决定启动检调对接机制,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摸准双方产生纠纷的原因及和解意愿,并通过走访双方共同的朋友及案件代理人,动员他们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主动履行了债务本金,李某也自愿放弃利息,双方一笑泯恩仇。
上述故事是近年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坚持把矛盾化解贯穿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始终的缩影。2009年以来,龙岩市检察机关共促成和解53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赢得了“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