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俊
今年2月15日,在凉山州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李俊被选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从2011年10月李俊任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至今,他的足迹就已经走遍全州17个县市。
当记者推门而入时,看到李俊正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仔细修改工作计划。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气质和蔼儒雅。低调的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比较务实的人。
服务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华西都市报:在过去的一年,凉山州法院工作取得了怎样的工作成绩?
李俊:2011年,凉山两级法院在州政府大力支持、州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始终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工作主线,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审判质量、司法民生、基层基础”建设为抓手,深化巩固“涉诉信访、执行联动、大调解、廉洁司法”机制,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警民亲”等实践活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创新工作举措,为凉山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华西都市报:凉山州的司法工作和其他地方有何不同?
李俊:凉山州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州,有着自己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工作就得创新,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主观能动性。
现在,我们各级法院创新性地开展了“德古”调解模式,结案率、调解率都比较高。
结合凉山实际创新调解模式
华西都市报:何为“德古”调解模式?李俊:“德古”,是指在凉山彝族中知识渊博、品德高尚、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的智者,具有一定实力和号召能力,在本家支和其他家支中享有崇高声望和权威。当地遇到纠纷,都习惯找“德古”进行调解。在遇到一些矛盾和纠纷时,我们邀请“德古”出面协调,矛盾和纠纷就在村里很快解决。以司法职能优势,整合少数民族地区调解资源,促进地区司法进步与社会和谐,正是“德古”调解的生命力所在。只要是有利于调解矛盾的,有利于促进和谐的,我们都在尝试。
华西都市报:凉山州有17个县市,而且很多地方山高路远,这些困难怎么克服?
李俊:我到任后,就开始下县乡进行调研。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去年12月14日去越西,当时下着大雪,道路泥泞,60多公里的路,走了3个多小时。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实行“巡回立案”建立了立案“绿色通道”。法官经常“走村串户”,将法庭带到百姓身边,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全州已经有96个基层人民法庭,全省名列第一。
推进廉洁司法绝不容许腐败
华西都市报:今年凉山法院的工作重点在哪?
李俊:今年,全州法院工作的主要工作包括,一是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服务大局意识,大力开展“忠诚、公正、为民、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
此外,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特别是突出打击毒品等重点犯罪,集中力量严厉惩处故意杀人、“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等。
华西都市报:说到廉政建设,您对下属有何要求?
李俊:四个字:廉洁司法。我性格较为随和,平时和大家关系也很融洽。但是,在廉洁方面,我的要求相当严厉。在法院,绝不容许腐败行为存在,要坚决清除法院害群之马,维护司法公正。还和大家签订廉洁责任书,通过集体宣誓、与基层法院院长进行廉政谈话等活动,保证司法阳光、透明。海来迪波华西都市报记者徐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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