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21岁的郑某到通州一家理发店应聘,在等待面试时他却将店老板的钱包偷走。昨天记者获悉,郑某因涉嫌盗窃在通州法院受审。
2012年5月7日中午,想找工作的郑某在通州区玉桥南里溜达,看到一家理发店贴出招工告示,便走进去碰碰运气。此时店主王先生正忙着为客人理发,让郑某先在吧台旁边的沙发上坐着等一会儿。郑某无意间看见吧台上有一个钱包,顿时起了贪念,趁店主不备将钱包悄悄夹在胳膊下。随后,他称有事先出去一下,跟店主打个招呼后匆匆溜走。离开理发店后郑某直奔附近一家网吧上网。第二天晚上,郑某再次来到同一网吧上网,被理发店老板逮了个正着并扭送到派出所。被他盗走的钱包内共有5000元现金和公交卡等。
法庭上,郑某表示认罪和后悔,在回答盗窃的原因时,郑某竟归结为“那个钱包离我太近了。”
此案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