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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男子吴某21年前随人蒙面持械抢劫村民200余元后潜逃,2011年底被抓获。近日,该市金安区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1990年新年第一天凌晨,在周某的组织策划下,二十刚出头的吴某跟着周某携带刀具,蒙面来到当时的六安县罗管乡倪店村周圩组附近的岔路口处伺机作案。6时许,村民姚某骑着自行车经过该路口,被周、吴两人从车上拽下按倒在地,经过一番暴力搜身,抢走了姚某口袋里的200余元现金以及手腕上的苏州手表一块。
案发后,主犯周某经判服刑,且已刑满释放。但吴某一直潜逃在外,不知行踪,2011年11月28日,吴某在上海被警方抓获。(罗继红、方荣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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