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车辆凌晨在高速路上出故障,没有按规定将警示标志放在车后150米处,结果一辆工程车驶到躲避不及,造成4死1伤的惨剧。今日起,针对车辆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当屡酿二次事故的特点,兰海高速綦江段执法部门将严查三种不按规定处置的违法行为。
据悉,这三种违法行为包括:本车事故后不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本车故障后能行驶却不按规定撤离现场,
其它车辆事故后强占应急通道。
本月3日凌晨4点过,兰海高速公路綦江收费站附近,一辆车牌号为渝C29687的大货车发生事故后停在行车道上,驾驶员报警后,在车后28米摆放了警示标志。
不幸的是,因夜间视线不佳,警示标志摆放距离不够,后方驶来一辆养护工程车,发现标志后躲避不及,两车追尾,养护车内5人4死1伤。目前执法部门初步认定,工程车无责,大货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按《道路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执法人员称,今后事故后警示标志摆放距离不够,造成事故要承担责任,未造成事故最高罚200元。
今年4月20日下午5时许,G75兰海高速公路进城方向1024KM+500M处,发生一起小型客车与大货车擦挂事故。执法人员决定调拖车到场处置。不料两辆轿车突然驶入应急车道,后面不少车也纷纷效仿进入应急车道。
本来秩序良好的路面乱成一团,救援拖车被堵,无法驶近现场。执法人员花了20多分钟才将加塞车辆挪出应急车道。结果只需10多分钟就可处置完毕的事故被硬拖到半小时。
最后,恶意带头抢占应急车道的两辆车罚款200元。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实习生 杨瑶
■本车事故后不按规定摆放警示标志
■本车故障后能行驶却不按规定撤离现场
■其它车辆事故后强占应急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