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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红革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下称决议)通过一年多来,落实得怎么样?近日,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常委会委员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决议,去年6月,西安市检察院与西安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介入侦查的工作程序》,明确规范了该市检察机关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范围、任务、程序和方式。规定对各类重大刑事犯罪,公安机关须及时通报检察机关介入。一年来,该市检察机关累计介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1971件4330人,直接参与现场勘查391件729人,参与重大案件讨论1580件3601人。此外,西安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还与市、区、县公安机关刑警、经侦等部门建立了处、科、队长“小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疑难复杂及新型犯罪案件的研讨。
一年多来,西安市检察机关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做到了介入式监督,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做到了动态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的起诉率达到了90%以上,而起诉案件的有罪判决率则达到了100%。
在此次专项检查评议活动中,西安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市检察机关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公、检、法、司各机关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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