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自己的侄子出事了,当叔叔的没有让侄子投案自首,反而包庇其罪行,最后叔侄两人一起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5日记者从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这叔侄两人都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1年5月26日19时许,张某无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沿托克托工业园区复兴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与金隆大道交叉路口北侧300米处时,与同样无证驾驶无牌证二轮摩托车的柳某某发生碰撞,两车相撞后柳某某当场死亡,张某弃车逃逸。当日20时许,张某逃到了姐姐家,这时张某的叔叔张某某到了,张某跟自己的叔叔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叔叔张某某就把张某接回了自己家,住了一晚后,叔叔张某某出了个主意,告诉张某先出去躲一躲,于是给了张某300元,让其躲到外地。在随后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叔叔张某某没有向警方承认自己包庇侄子的行为,只是表示不知道。公安机关经过一段时间侦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在审理过程中,张某交代了自己叔叔包庇自己逃跑的过程。于是警方将其叔叔张某某也抓获归案。经审讯,张某某对自己包庇侄子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
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张某被托克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被告人张某某明知侄儿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徐达明 通讯员 徐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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