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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各种恼人的噪音却是无孔不入,严重侵扰着人们的身心健康,成为日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面对这些噪音的侵扰,人们在不胜烦躁之际,往往投诉无门维权无力。
那么遇到恼人的噪音扰民事件,我们究竟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呢?
典型案例
案例1 银行报警系统“生病”扰民一月
从6月份起,何先生每天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的生活是在一家银行尖锐刺耳的报警警铃声中度过的。伊始,大家都以为是银行演练或者警示告警。但持续数日天天如此,起初警铃基本以间隔半小时、每次报警半小时的规律发声,其后几天则是持续高歌,已无规律可循。且警铃响声异常之大,即便相隔百米之外,在三层隔音玻璃窗后也能清晰入耳,已经严重影响到人们的正常工作休息,夜晚更是令人心烦气躁,无法入睡。噪音扰民持续近一个月后,少部分住户在实在无法克制的情况下,选择了理性维权:
何先生及其邻居拨打该行总行电话进行投诉,历经数次电话交涉,现状既无改观也未得到任何回复。于是,何先生等人先后向当地环保局、城管执法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投诉。考虑到上述部门面对数量繁多的投诉,工作流程等存在延时情况。何先生等人便耐心等待,但3天后仍旧无果。
一次,在警铃大作的背景声中,何先生拨打了110报警。5分钟后辖区警员致电询问详情后出警,并称协调处理。1小时后警铃噪音戛然而止,该行部门负责人回复称设备故障问题,已关闭。之后,该银行部门负责人再次致电道歉,并保证警铃不再扰民,技术故障马上排除。
案例2 水泵噪声超标法院判赔10万元
2004年9月10日,北京丰台区居民李先生夫妇,委托丰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居住小区开发商安装于自家楼下的水泵发出的噪声进行测量,获得噪声超标的鉴定结论后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采取根本措施,彻底消除住房内噪声污染,并赔偿10万元精神损害费。李先生胜诉后经强制执行,获赔10万元。
案例3 空调噪音扰民拒绝鉴定被判担责
北京海淀区的贝女士对邻居李女士将其中央空调室外机安装于自家儿童房外墙提出异议后,经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现场噪音检测,测得噪音值最高达到62.1dB,根据相关国标属严重超标。贝女士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拆除空调室外机。审理期间,经贝女士申请,法院再度委托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室内环境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噪音鉴定。但李女士拒绝配合检测,鉴定中心无法完成司法鉴定。最终法院以李女士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支持了贝女士的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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